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七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02-28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更好地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必须具追溯历史百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四)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五)在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在文化交流中能产生重要纽带作用。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和录像片要达到技术要求,录像片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简介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10份(原件);电子文本(Word格式)及文本上所粘贴的照片(JPG格式)光盘2份、申报录像片2份。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一)申请报告:由申请单位对申报项目的名称、保护单位、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并附推荐项目清单(附件3);

  (二)项目申报书:需认真填写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项目介绍录像片及其它辅助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市文旅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项目质量;

  (二)在申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有利于增强海峡两岸和海外华人文化认同的相关项目,具有鲜明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的项目,以及与周边地区共同拥有的项目;

  (三)进一步规范项目保护单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的要求和《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由具体承担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行业协会或同业公会、企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保护单位,并履行申报、管理、保护和传承职能。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项目保护单位。

  五、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请各镇(街道)、各单位指派专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请各镇(街道)、各单位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市文旅局文化遗产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今后,原则上每两年开展晋江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第一年6月份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第二年3月份组织专家评审,并于第二年6月份公布申报评选结果。请各镇(街道)往后按照时间节点提前摸排并有序组织相关申报推荐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非遗项目的保护工作;

  (四)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淑华、李艺清

  联系电话: 0595-85609502

  电子邮箱:jjwlwhyc@163.com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文化中心四楼417文化遗产科

  邮编:362200

  附件:

  1.晋江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3. 镇(街道)推荐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

  晋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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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琳 林琳